为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检查行为,突出安全隐患排查的针对性、科学性,以及安全隐患治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建立有效的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日前,集团公司制定并下发了《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果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评价内容涵盖了集团公司企业资质的工程承包范围,评价的方法是通过隐患查出率的计算结果,将隐患排查的效果评价分为A、B、C、D四类,将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的效果评价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类。
根据“办法”的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对隐患排查治理评价结果进行分级分类建档,作为对子分公司安全生产差别化管理的主要依据,评价结果同时将纳入对子分公司半年度和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