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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交接“经验”成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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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闻某企业在工作中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凡干部职工调动、转岗、退休时,在办理完公用物品移交后,还要把自己在岗期间的工作心得、经验教训及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设想和建议,以书面形式留给继任者,供其参考。
    工作移交,既移交公用物品又传授工作方法,以便继任者尽快进入角色,完成衔接,确保工作不因换人而断档,才是完整意义上的“交接”,这是最理想的状态。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离任者在移交工作时,往往重“硬件”轻“软件”,重“有形”轻“无形”,对公用物品等看得见的“硬件”交接比较重视,既要点数目,又要查功能,而对经验教训、工作方法、员工建议或意见等看不见的“软件”则熟视无睹。
    众所周知,任何一个人刚到一个新的工作岗位,都不可能一下子就进入角色,都有一个熟悉情况、了解适应的过程。如果前任能在工作交接时,将自己工作中的成败得失、经验体会等毫无保留地传授给继任者,这无疑能使继任者少走弯路、缩短工作“适应期”,尽快形成工作思路,明确奋斗目标,做出具体部署。这对企业的发展大有好处,由此可见,能否顺利地移交“经验”,体现了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态度,也体现了干部的素质和水平,同时包含着干部对员工和企业的深厚感情。
    现代企业人事管理已基本建立了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良性运行机制。因此,有必要提醒离任的同志,在办理调动、转岗、退休手续时,别忘交接好工作经验。同时也建议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把能否认真交接“经验”,作为干部员工离任考核的一项硬性指标来抓,使交接“经验”成为干部员工离任时自觉履行的一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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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交接“经验”成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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